中共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9月27日至10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做到“五个明确”。巡察是政治巡察,是代表市委对中心党组的监督,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首要工作来抓。1月19日,中心党组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提高了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中心党组班子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一个不漏,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列席指导,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做到“五个明确”:明确指导思想、明确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解、明确整改步骤、明确工作要求。
(二)落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专班。1月20日,中心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迅速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主任带头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时间分解整改任务,研究部署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并主动揽责,牵头整改7个问题(其中2个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问题及1个延伸问题、4个直接责任问题),在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亲自抓了推动全市公车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推动办公用房资源统一管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后勤服务标准化管理的整改落实。其他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对号入座,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三)深挖问题根源,确保真改实改。中心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整改主题,加强理论学习,征求整改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认真准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月26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到会指导,党组班子成员结合职能职责和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22条。
(四)制定整改方案,严格销号要求。1月28日,召开中心党组会,围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3类30个问题,以及基层组织建设专项检查反馈的5个问题、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的6类11个问题,进行了逐一梳理,研究制定了《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完成时限,共制定整改措施126条。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做到一周一督办,半月一问效,一月一汇报,问题无具体落实举措不销号、未见时见人见事不销号、未达预期效果不销号。
(五)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标本兼治。中心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与重点工作结合,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食堂管理、公车管理、公房管理、院区管理提质增效;把整改与新闻宣传相结合,推动单位呈现新面貌,整改期间在中省及市级媒体发布宣传稿件16篇,在省局工作简报发布经验交流材料及工作信息2篇;把整改与解决顽瘴痼疾相结合,推动历史问题有效解决,共为财政清缴资金277.24万元;把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推动问题标本兼治,提醒谈话6人次,建立完善了规章制度20项,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
一是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以及制止餐饮浪费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二是机关食堂通过大份菜改为小碗菜或自助、粗放式制作变为精准性烹制、边角料制作成泡(咸)菜等方式,以精细化管理力促节约。三是修订出台《市委、政府食堂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从源头精准采购,减少浪费。四是深入开展“光盘行动”,不定期安排志愿者在机关食堂开展制止餐饮浪费的劝导和巡查,督促提醒广大干部职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五是联合市纪委对市直16家单位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进行了督查,在市委、市政府食堂开展了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工作。六是到荆门市政府机关食堂等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对后勤社会化和管办分离工作开展调研,出台了《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推行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2.推动办公用房节约集约管理不到位。
(1)推进办公用房资源节约利用不够有力。一是会同市财政局对办公用房存量资源进行了清理,联合下发了《宜昌市市级机关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对直管办公院区单位闲置办公设备和家具进行统一调配。二是将桃花岭6号院2号办公楼调剂给市经信局和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使用,果园一路6号纳入公物仓调剂使用。三是统筹调剂了市直单位闲置办公用房近1.7万平方米用于基层阵地建设和“筑堡工程”。
(2)推进办公用房统一管理进展缓慢。一是出台了《市直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明确权属统一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是制定了《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改革方案》。
3.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存在短板。
(1)综合执法应急保障用车优化配置不够。一是派车平台打通执法、应急车辆使用,执法任务可使用应急车辆,划转了7台应急车辆至市公安局使用。二是修订出台《宜昌市市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增加1个用车单位(宜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保障行政执法公务活动的单位达到了13家,并将重大招商用车、重大接待用车等纳入保障范围。
(2)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不够有效。一是党组集中学习了《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鄂办发〔2018〕32号),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收回的2辆公务车辆调剂至市公安局使用。三是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及公务交通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宜机事发〔2022〕3号),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
(3)指导事业单位公务出行厉行节约不够。一是党组集中学习了《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并对事业单位人员出行保障方式,加强经费管理等方面研讨了具体措施。二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及公务交通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宜机事发〔2022〕3号)明确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出行的多样化保障方式、规范公务出行费用管理、对事业单位其他交通费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三是完成公车监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实现了政策解答、手机APP派车、单车核算、各种台账登记等功能,使公务出行更加高效便捷。四是在市教育局、水利水电局等系统和各县市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了“公务用车使用及监督管理”培训工作,全市性的培训会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择机举办。
4.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不够。
(1)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有短板。一是印发《宜昌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部署2022年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争创的24家单位将在11月份验收。二是夷陵医院、市一医院和五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5家单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落地,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等12个单位能源审计工作已完成挂网采购。三是根据各市直部门及县市区在湖北省能耗系统填报的2021年度水、电、气数据,进行了能耗监督检查。四是2022年公务用车更新新能源汽车批复27台,协调国家电网宜昌公司与15家市直单位签订合同,安装充电桩70个,公共机构安装充电桩和购买新能源汽车纳入了202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指标并进行了考核。五是与三峡晚报合作新能源汽车系列推广活动。
(2)督促指导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力度不够。一是《关于宜昌市公共机构废旧物品统一回收工作的通知》待9月两家回收公司合同到期后修订下发,进一步规范市直公共机构废旧物品统一回收工作。二是组织公共机构参观垃圾分类教育基地1.1万人次,下沉党员3万人次参加社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三是印制281万个二维码垃圾袋发放到市直机关,实行垃圾投放可溯源监督。在政府院内安装了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市委、市政府食堂已落实全面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四是出台《关于开展宜昌市公共机构第二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的通知》《宜昌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评估与检查,检查了37家市直或县市区单位。
5.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存在薄弱环节。
(1)落实后勤标准化管理不到位。一是党组集中学习了《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研究安保、物业、装饰维修等后勤服务现状和需求。二是制定《宜昌市市委、市政府办公院区治安安保工作实施细则》《市直党政机关安全检查清单》,规定各单位日常安全自查各项指标和工作要求。三是印发《宜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办法》《宜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服务指导标准》,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四是制定了《市级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装修实施细则》。
(2)直管院区存在安全隐患。一是对直管院区合理划分责任区,明确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大节假日、重点时间节点(季节)和全市重要活动期间开展直管院区安全巡查。二是完成桃花岭6号办公院区低压线路安全隐患整改。完成云集路21号院老旧小区改造,该院办公区和居民区实现物理隔离。三是协调市民宗委、市城发投等单位开辟市政府院区周边新停车场地,新增停车泊位92个。按照《关于市政府院区停车管理的建议》,完成市政府院区车辆分流管理。
6.推进机关事务服务改革不够到位。
(1)落实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有差距。一是根据市委对机构编制调整优化的新要求以及近年来法律、法规赋予机关事务部门的新职责,结合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任务要求,在现有机构编制人员配置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机关及二级单位机构职能及人员配置,目前已形成建议方案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二是对于长期借用在机关的在编人员,除在财务科集中办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关系均已转回编制所在单位。对于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从紧控制数量。
(2)落实“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要求不到位。已与市委编办沟通并报“三定”建议方案,拟将房管科更名为办公用房管理科,主要承担监督管理职能,同时新成立宜昌市市直机关国有资产服务处,主要承担具体事项承办职能。
(3)机关卫生所职能弱化。一是将市委、市政府两个卫生所合并,更名为市直机关卫生所,待市委编办批准后实施。原市政府卫生所房产调剂给西陵区桃花岭社区医务室使用。二是宜昌市市委机关卫生所与西陵区云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夷陵路社区建立合作,服务范围延伸为夷陵路社区全辖区居民,服务项目在基本医疗服务基础上,增加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弱项。一是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弱项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深刻反思,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制定了《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进一步细化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教育提醒、落实“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等要求进行明确。
(2)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一是党组开展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政策学习,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完善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按照清单做好相关事项的提示研究和督办落实。三是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优化措施和评分体系,并严格落实考核,做好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约谈提醒。四是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内控机制。针对1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建设,研究制定了相关内控规程,同时,正在探索尝试零星维修管理新模式,拓宽供应商选取范围。五是对食堂采购关键岗位人员实行轮岗制,并定期开展岗位监督检查和廉政提醒谈话。六是清理排查完善廉政风险点,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人,机关纪委逐一审核把关,针对风险点做好重点监督。同时,建立了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点清单,纳入风险防控重点人员,做好日常监督。
(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到位。一是党组开展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政策学习,完善干部纪律作风相关制度和《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二是各班子成员开展了1次分管科室和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的纪律作风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提醒。三是机关纪委加大了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每半年对机关干部和劳务派遣人员的纪律作风开展1次监督检查。四是完善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及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督办和提醒,切实履行好分管责任。
(4)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一是党组书记、主任以《坚持党管保密,努力做好新时代保密工作》为题讲授保密专题党课,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保密教育。二是制定了领导班子调整分工文件,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保密工作。三是召开中心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会议,对2022年中心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四是建立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台账,严格实行脱密期管理(经清理,2018年以来共7人,其中离岗2人,离职4人)。五是选定我市取得资质证书的4家单位作为档案数字加工项目承接商备选对象。
2.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1)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有不足。制定了《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任务清单》,将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精准化。会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专题研究中心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以来参加、列席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三重一大”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5次,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督促中心履行公车、公房管理、院区安全生产监管、公共机构节能等职责职能,并对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机关纪委日常监督有差距。一是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制度,细化监督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能,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监督。二是中心和纪检组分别开展了1次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切实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
3.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一是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办文、办会以及督察检查考核的工作要求。二是严格发文审批制度。对于必须发文的文件,严格落实精简要求,严禁简单照抄照转上级文件。对要求下级报送反馈意见建议和工作报告(方案)的,分别预留2个以上和4个以上工作日。严格发文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发文台账。三是严格落实报告、总结上报审核程序,确保报送的材料符合上级要求。
4.国有资产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1)应收未收、应缴未缴财政资金。一是行文督促城发集团缴纳了未上缴财政的代收房租,签订协议全权由城发集团收取代管房产欠缴租金。二是宜昌粮食集团欠缴租金已缴纳,中心按规定退回了未使用的住房维修资金。
(2)列支费用不合规。一是2022年理发耗材补助及理发费用报销已开具正规发票。二是巡察反馈后未再报销湖北广播电视台宜昌记者站相关费用。
(3)违规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一是修订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增加了应急维修项目采购规程。二是严格参照竞争性谈判采购相关要求实施询价采购行为,评委数确保至少为3人。
(4)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一是承租公司已补缴全部欠缴租金。二是按现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对承租公司租赁的房产地产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报告与承租公司协商解决租金问题。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有不足。
(1)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不充分。一是严格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办公室加强统筹,立足机关事务长远发展以及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及时协调有关科室及单位紧紧围绕机关事务管理“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认真谋划提交党组会议题供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二是严格党组会议议题审批程序,对于涉及资金事项议题,先提交财务科征求意见,凡是已明确纳入预算项目的议题,一律不再上会研究。所有上会议题由各科室(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交,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办公室汇总后由分管机关领导初审,最后由党组书记进行审定,同意后正式形成上党组会议题。
(2)未按要求落实领导班子分工。已按要求及时明确领导班子分工,并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要求。
(3)班子成员执行回避制度不严。党组开展了1次干部人事相关政策法规学习,重点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在今后研究组织人事工作时,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2.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要求,已将以前的“一批一档”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整理到位。同时严格执行干部任前谈话有关规定,在提拔任用过程中落实到位。
3.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一是全面开展劳务派遣流动党员(工作6个月以上)摸排核实,积极向流动党员做好相关制度规定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二是相关党支部完成流动党员关系转接,并正式开展党员的教育管理日常工作。
(2)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一是完成在职人员党支部8名退休党员整体划转工作,组织关系已转接。二是按照组织原则,结合个人意愿,已逐一将其转入机关离退休第一党支部或第二党支部,由离退休党支部负责其日常教育管理等工作。
三、不断巩固和扩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压实“两个责任”,做到常抓不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持续不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狠抓工作落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持续推进全部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按期按质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三)延伸整改效应,全面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抓好“当下改”的举措与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形成一套机制、推动一项工作。通过整改工作促进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提升,不断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或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反映。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17-6256852,邮政信箱:宜昌市沿江大道102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YCJGSWJ@126.COM。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256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