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锚定“双碳”目标 打造绿色标杆
近年来,夷陵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湖北支点建设战略目标为导向,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融入全省绿色发展整体布局,锚定“双碳”目标,以合同能源管理和示范创建为抓手,系统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项目增效。2019年,中心抓住政策机遇,积极申报,推动夷陵医院作为省内首批全市唯一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效益分享模式,对住院楼中央空调系统、燃气锅炉系统实施智能化节能改造。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显示,中央空调、燃气锅炉系统综合节能率分别达35.0%、22.3%,年节约电量55万度、燃气10万立方米,节省费用超过80万元。中心于2022年推进区政务信息中心大楼及后勤大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23年6月签订采购项目,完成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搭建智慧能源减碳平台,2024年10月正式进行托管,截至目前,已累计节约能源费用19.53万元。
二是深化低碳机构建设,倡导绿色清洁办公。全区全面实行无纸化办公和高效照明改造,推广“135”低碳出行(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行、5公里内公交)。建成186家(含村)数字食堂,配备劝导员,实现“光盘行动”常态化。垃圾分类覆盖率、参与率均达100%,准确率稳定在95%以上。累计安装节水器具7716个,完成节水型器具改造390处。示范引领新能源汽车应用,全区配备新能源汽车63辆(年度更新占比超80%)。建成充电桩339个(慢充86个、快充253个),2025年新增47个。
三是夯实能耗统计监测,精准掌握能耗动态。实现85家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线上直报,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现全区用能单位共85家,公共机构建筑总面积95.36万平方米,用能人数7.78万人。近年来,我区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值均在《湖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约束值以下。2024年,全区公共机构综合能耗6177吨标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5.88千克标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79.41千克标煤/人、人均用水量16.9吨,同比分别下降5.61%、14.3%,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
四是深化节能示范创建,全面提升节能降耗。中心以示范创建为平台,加强对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服务,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单位参与示范创建。截至目前,我区累计创建国家级节约型机关51家,创建率83.6%,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家。创建国家级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省级示范点1家、市级示范点4家。东湖初中被列为2024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培训班现场教学点,先进经验全省推广。2025年申报国家能效领跑者1家。(张双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