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服务点物资采购协议供应商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规定,拟就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服务点(市委、市政府大院内)物资采购协议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大米、食用油、果蔬蛋类、农特产品、干货调味品、奶制品、副食饮料、日化用品、家用便携式设备等共9类。
二、供货期
2021年1月初-2021年12月底
三、送货地点
市委院区生活服务点(宜昌市胜利四路52号)、市政府院区生活服务点(宜昌市沿江大道102号)。
四、需满足资质及步骤(见下表)
|
资质及步骤 |
类别 |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需提供资质审查证件 |
|
基础 资质 |
所有 类别 必备 |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
2、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如是委托人应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
|
3、提供近两年从事本类供应的合同原件; |
||
|
4、提供的税务发票及清单必须与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和种类一致; 5、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公司法人无犯罪证明;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提供的票据及附件要素必须符合财务报账要求; |
||
|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提供实际供应的照片及资料。 |
||
|
专项 资质 |
大米、 食用油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企业或独立法人委托供应商、经销商; |
|
2、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果蔬蛋类 |
1、提供法人证书、蔬菜基地照片; 2、蛋类养殖户须提供所在地的县、乡出具从事本行业的证明原件(产地证明) 3、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4、提供门面或仓库及证明文件复印件; |
||
|
5、提供具有组织能力、配送能力资料。 |
||
|
农特产品 |
1、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2、提供门面或仓库及证明文件复印件; |
||
|
3、提供具有组织能力、配送能力资料。 |
||
|
干货 调味品 |
1、提供门面或仓库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2、厂家代理商提供相关资料。 |
||
|
奶制品 |
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2、提供门面或仓库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副食 |
1、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2、提供门面或仓库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日化 用品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企业或独立法人委托供应商、经销商; 2、提供门面或仓库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家用便携式设备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企业或独立法人委托供应商、经销商; |
|
|
2、提供门面或仓库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3、提供具有组织能力、配送能力资料 |
||
|
注:1、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厂家代理、基地直供和物流直达优先。 2、报审资料一式三份。 |
||
五、相关流程
1、提交资料(11月 19 日- 20日);
2、审核验明资质(11月 23 日- 24日);
3、实地调研考察(11月25日-12月9日)
4、联合评审( 12月10日);
5、供应商确认公示(12月14日-18日);
6、签约合同(12月21-25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凤莲
联系电话:0717-6257625
七、提交资料地址
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一楼110室(宜昌市沿江大道102号市政府院内)
八、评标办法
由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成立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供应商的资信情况、业绩情况、供应能力、客户满意度、服务水平等(各占10%),并结合现场实地考察情况(占50%)综合评分。依据得分情况,结合招标单位综合意见确定中标供应商。
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