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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服务点物资采购协议供应商招标公告

日期:2020-11-09 15:18来源:市直机关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机关事务管理局二级审核员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规定,拟就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服务点(市委、市政府大院)物资采购协议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大米、食用油、蔬蛋类、农特产品、干货调味品、奶制品、副食饮料、日化用品、家用便携式设备等共9

二、供货期

2021年1月-2021年12月

三、送货地点

市委院区生活服务点(宜昌市胜利四路52号)、市政府院区生活服务点(宜昌市沿江大道102号)。

四、需满足资质及步骤(见下表)

资质及步骤

类别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需提供资质审查证件

基础

资质

所有

类别

必备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如是委托人应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近两年从事本类供应的合同原件;

4、提供的税务发票及清单必须与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和种类一致;

5、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公司法人无犯罪证明;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提供的票据及附件要素必须符合财务报账要求;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提供实际供应的照片及资料。

专项

资质

大米、

食用油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企业或独立法人委托供应商、经销商;

2、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果蔬蛋类

 

 

1、提供法人证书、蔬菜基地照片; 

2、蛋类养殖户须提供所在地的县、乡出具从事本行业的证明原件(产地证明)

3、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门面或仓库及证明文件复印件;

5、提供具有组织能力、配送能力资料。

农特产品

1、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门面或仓库及证明文件复印件;

3、提供具有组织能力、配送能力资料。

干货

调味品

1、提供门面或仓库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厂家代理商提供相关资料。

奶制品

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门面或仓库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副食

1、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门面或仓库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日化

用品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企业或独立法人委托供应商、经销商

2、提供门面或仓库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家用便携式设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企业或独立法人委托供应商、经销商

2、提供门面或仓库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具有组织能力、配送能力资料

注:1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厂家代理、基地直供和物流直达优先。

    2、报审资料一式三份。

          

五、相关流程

1、提交资料(11月 19 -  20日);

2、审核验明资质(11月 23 -  24日);

3、实地调研考察(11月25日-12月9日

4、联合评审( 1210日);

5、供应商确认公示(12月14日-18日);

6、签约合同(12月21-25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凤莲     

联系电话:0717-6257625    

七、提交资料地址

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一楼110室(宜昌市沿江大道102号市政府院内)

八、评标办法

由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成立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供应商的资信情况、业绩情况、供应能力、客户满意度、服务水平等(各占10%),并结合现场实地考察情况(占50%)综合评分。依据得分情况,结合招标单位综合意见确定中标供应商。

 

 

 

 

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