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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市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5-12-02 15:09来源:宜昌市市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
责任编辑:机关事务管理局二级审核员阅读量:

  根据《宜昌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宜规编外发[2023]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宜昌市市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委托湖北宜昌前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具体负责公务用车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二)年龄18—45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持C1以上驾驶证满6年,且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刑事民事处罚、重大交通违章记录等),党员优先;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具备5年及以上专职驾驶员工作经验者从优。

  三、不得报考情形

  (一)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五)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12月9日17:00截止。

  (二)报名方式:通过湖北宜昌前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络招聘平台(网址:https://www.zgjrcw.com)报名。

  (三)报名注意: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资格审查:

  1.2025年12月3日至12月9日,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核结果于12月10日17:00前告知考生并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五、面试及岗位技能考核

  (一)时间:面试及岗位技能考核时间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面试地点:宜昌市市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西陵区桃花岭6号院)。

  (三)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按照岗位需求集中组织开展面谈,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由招聘单位组织考评。现场考评打分,并按照1:3比例,分数由高向低进行筛选,不足1:3比例的,若应聘人员符合各项岗位条件,满足1:1比例以上的,也可直接进入岗位技能考核环节。

  (四)岗位技能考核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驾驶技能理论及实操考核,并进行评分。考试成绩排名依照从高到低打分。

  (五)应试人员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岗位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或满足1:1比例进入考核环节成绩合格(75分以上)的,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部门了解考察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查询银行个人信用记录、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执行,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或不按规定参加考察、体检等情况,将按岗位技能考核成绩高低顺次递补拟聘人员,不再另行组织招聘。

  七、公示、备案及聘用

  (一)根据考核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与湖北宜昌前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宜昌市市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工作。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有关规定递补。

  八、管理及待遇

  (一)根据《宜昌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实施管理。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核发工资2500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待遇按照《宜昌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及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年薪酬待遇约为5万元。按规定享受年休假等福利。

  前沿人才咨询电话:6213666

  监督举报电话:6755234

  宜昌市市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

  2025年12月2日